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《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函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37044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7〕1297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《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函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5-03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,西安地铁办、省公路局、省高速集团、省交通集团、省铁路集团、省运管局、厅航运局、厅质监站:
近日,省政府转来国家铁路局《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函》,要求各有关部门配合西安铁路监管局、西安铁路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并督促各市县全面排查隐患,妥善处理存在问题,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,确保铁路运输长治久安。现将国家铁路局《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函》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落实。
一、高度重视,强化责任落实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性,认真安排部署铁路沿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强化组织领导,认真落实责任,进一步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紧、抓细、抓实,确保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。
二、全面排查,做好隐患整治。各单位要对辖区或行业涉及铁路沿线的交通运输企业、施工项目进行排查,做好安全风险评估,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,逐一落实整改责任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三、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各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及行业特点,认真配合西安铁路监管局、西安铁路局,加大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,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监督检查,确保“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、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,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”,保证铁路沿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铁路运输正常稳定运行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7年11月8日